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为指导,以新型农民为主体,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为支撑,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域,具有产业布局合理、组织方式先进、资源利用高效、供给保障安全、综合效益显著的特征。

农业部要求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“目标考核、动态管理、能进能退”的考核管理机制,对建设成效显著、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将加大支持力度,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、损害农民利益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示范区,将撤销其“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”称号。农业部已公布三批示范区名单,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为283个。

创建示范区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,对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在点上突围,进而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和各示范区人民政府要倍加珍惜这一光荣称号,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立足当前强基础,着眼长远促改革,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“排头兵”和农业改革“试验田”,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。